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也在不断上升。许多夫妻在离婚后,由于种种原因,未曾抚养自己的子女。那么,离婚20年未抚养子女怎么办?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20年未抚养子女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义务。
如果离婚后20年未抚养子女,被抚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义务人支付抚养费。
诉讼时效: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抚养义务人拒不支付抚养费之日起计算。
所需证据: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被抚养人在抚养义务人离婚后未曾得到其抚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亲子鉴定报告等)
被抚养人实际支出的抚养费(如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
二、离婚20年后抚养子女的费用如何计算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综合判定。
对于离婚20年后未抚养子女的,法院会考虑子女在抚养期间的实际开支、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三、离婚20年后未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
未履行抚养义务,拒不支付抚养费的,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构成遗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的行为具有遗弃性
遗弃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行为人有抚养义务
如果被抚养人提出诉讼,法院判决抚养费后,抚养义务人仍拒不支付,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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