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结成的婚姻,步履匆匆的分居,远隔两地的夫妻,象屿婚姻的破裂,最终以离婚收场。面对此种境况,有娃分居两地怎么办离婚手续?
面对有娃分居两地怎么办离婚手续的问题,有几种常见的方法:
1. 协商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并达成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分居两地时,可以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送达的方式进行协商。
2. 诉讼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会根据婚姻破裂程度、过错方责任、子女利益等因素综合判决离婚与否以及相关事项。
3. 默认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或长期不归,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对方下落不明或长期不归的证据。法院经审理后,可能会判决缺席离婚。
4. 调解离婚
分居两地时,可以委托所在地的司法局或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协助当事人沟通协商,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子女抚养
有娃分居两地办理离婚手续时,子女抚养是首要考虑因素。一般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协商决定抚养权,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由子女自己决定。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居住条件、与子女情感关系等因素。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一方的过错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子女的抚养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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