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登记程序中,离婚登记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由婚姻登记机关收缴,复印件留存备查。那么,离婚后再次结婚时,还需要结婚档案吗?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离婚还要结婚档案吗?怎么办?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再次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离婚证;
4.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从上述材料清单中可以看出,离婚后再次结婚时,不需要提供结婚档案。离婚后再次结婚时,无需携带结婚档案。
二、离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后,再次申请结婚登记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 出示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见上文“一、离婚还要结婚档案吗?怎么办?”部分);
3.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查;
4.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
三、离婚后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结婚证丢失,申请结婚登记时,可以携带以下材料补办结婚证: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离婚证;
4.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5. 《结婚证遗失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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