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手续应该怎么办才能办好?
一、确认离婚意愿
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不接受任何一方的胁迫或欺骗。
二、收集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结婚证
4. 财产清单
5. 子女出生证明或抚养权协议
三、填写离婚申请书
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四、协商离婚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共同拟定一份《离婚协议书》。
五、冷静期
提交离婚申请书后,民政局会给夫妻双方一个月的时间冷静期。如果在这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六、领取离婚证
如果冷静期内没有反悔,夫妻双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七、注销户口
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八、分割财产
根据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夫妻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可以自行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割。
九、子女抚养
父母离婚后,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性、夫妻双方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十、债务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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