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关系比较特殊,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是非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离婚,通常会遇到一些特殊的程序和要求。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如果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一、军婚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军婚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军人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调解: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2.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军人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根据双方的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就是说,如果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一方想要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军婚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军婚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双方均为自愿离婚;
2. 夫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经妥善处理;
3. 无未成年子女或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军人一方和非军人一方可以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无误后,会发给离婚证。
三、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调解:非军人一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说服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2.停止分居两年以上: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与他人通奸、重婚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军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
军婚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分居两年以上等方式争取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