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第21条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后,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时效期间,自该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有该项权利之日起为两年。如果在此期间内保险人未行使追偿权的,被保险人的请求权视为放弃。被保险人应当及时请求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否则将丧失追偿权。
一、保险不愿走代位赔偿怎么办
1.协商沟通:被保险人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说明自己代位赔偿的合理性,争取保险公司的同意。
2.投诉举报:如果协商无效,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保险公司不履行代位赔偿义务的行为。
3.提起诉讼:作为最后手段,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代位赔偿义务。
二、保险公司主张过期不行使代位赔偿权的,被保险人如何处理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刚知道的,或者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行使追偿权。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行使追偿权,被保险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代位赔偿义务。
三、保险公司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擅自与第三方签订代位赔偿协议后又反悔的,被保险人如何处理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第三方签订代位赔偿协议,并反悔的,导致被保险人利益受损的,被保险人可以主张保险公司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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