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支付的费用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水平的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不足100万元(含100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5%、101万元至1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25%、1001万元至2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08%、5001万元至8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04%、8001万元至1万元。 0.0200万元以上部分累计费率为0.01%。3、房地产继承转让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组成。3、房地产继承转让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按遗嘱承担房屋所有权的,需缴纳契税1.5%。
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