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买房是由一方全额支付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这种情况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财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业主的意愿进行。(二)婚前买房均为两人出资。虽然还没结婚,但两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三)婚后一人支付首付还贷。法律规定,婚前买方支付首付的,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