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试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2、夫妻有平等处理共同所有财产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处分财产的,应当经配偶同意。夫妻不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作出重大处罚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处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