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八种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未注明只给予一方的继承财产或者受赠财产;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6、男女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8、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