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房屋遗产的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房地产,不能随意移动,或者由于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考虑到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来分割房屋遗产:
1、采用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进行折价补偿。
继承人可以协商确定房屋估价标准,或者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价。
2、采用共有方式,共有分为共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所谓共同所有权,是指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无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共同所有权是指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