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财产继承的继承份额规定如下:
1、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