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关于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仅限协议离婚时,若起诉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等材料。且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