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民法典规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
关于民法典规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方不想离婚,但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确认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案件,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