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撞人全责医药费谁垫付
法律分析:
关于撞人全责医药费谁垫付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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