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高速上被前车石子砸坏玻璃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
关于高速上被前车石子砸坏玻璃谁的责任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汽车在高速上被对面车道的轧起小石子把玻璃砸坏,属于对面车全责,高速公路不负责赔偿,对方保险公司是要进行赔偿。
后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前车的车牌号,是可以寻找到责任车辆,因此后车辆可以选择报警,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让前车辆承担经济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前车辆感到冤枉,受损车辆车主便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此事,但如果只有左前车为被告,就可能被认定为意外时间,根据侵权法的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损失。
但如果后车辆找不到责任车辆,受损车辆无法向前车辆主张赔偿,在这样的情况,就要清楚自己都为车辆购买过哪些保险,让保险公司承担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因为道路管理不善造成交通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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