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如果是协议离婚,只有一方遗失结婚证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双方均遗失,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遗失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进行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