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流产假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育假、护理假、流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