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需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