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登录当地财政局官网在首页上找到“网上办事”图标,点击后出现“电子票据查验”图标,进入“电子票据查验”页面后,点击“缴款码查验”一栏,填写“缴款码”“缴款人”和“随机码”信息,然后点击“查验”图标。点击“查验”图标后,即可以生成电子票据,当事人可直接打印,或点击鼠标右键另存为图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