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时,一方提出离婚后,需经法院调解或审理后,方能解除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离婚诉讼都能顺利进行,有时会遇到对方不肯离婚的情况。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肯离怎么办呢?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肯离怎么办
1. 调解阶段: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肯离,可向法院陈述调解意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审理阶段: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进入审理阶段。对方不肯离,法院会审查原告的起诉书和证据,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
3. 判决生效后:
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肯离婚,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责令对方履行判决,包括办理离婚登记。
二、对方以感情不合拒绝离婚怎么办
感情不合是常见的离婚理由。对方以感情不合拒绝离婚,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1. 婚姻是否名存实亡,双方是否长期分居或分床;
2.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还有和好可能;
3. 有无其他过错行为,如家暴、出轨等。
如果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即使对方以感情不合拒绝离婚,法院也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三、对方失踪或下落不明怎么办
如果对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原告无法送达起诉书,法院将适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会缺席审判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离婚登记。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肯离,原告可以尝试调解、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婚姻破裂,或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以感情不合拒绝离婚或失踪,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