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非全日制工作,在进行工作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约定,对于我国法律是没有具体要求,非全日制工作的工作期限,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而最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资双方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而不必要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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