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应当获得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因工伤而导致停工时间超过1年,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为10级以上的,是否还有赔偿呢?
一、工伤超期职工有赔偿吗?
对于工伤超期职工的赔偿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能力丧失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级以上的,应当终身享受伤残津贴和医疗待遇。
对于工伤停工时间超过1年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60%支付伤残津贴,直至恢复劳动能力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
二、工伤职工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一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上一年度工资的6至19倍;
2. 五至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上一年度工资的4至12倍;
3.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上一年度工资的2至6倍。
三、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津贴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一次性伤残津贴 = 本人上一年度工资 × 60% × 伤残等级系数
其中,伤残等级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为:
1. 一级伤残:19
2. 二级伤残:17
3. 三级伤残:15
4. 四级伤残:13
5. 五级伤残:11
6. 六级伤残:9
7. 七级伤残:7
8. 八级伤残:5
9. 九级伤残:3
10. 十级伤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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