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因公务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那么,工伤损坏财物是如何赔偿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损坏财物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就医、停工休息期间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伤残津贴;
(六)丧葬补助金;
(七)供养亲属抚恤金;
(八)交通食宿费。
该条例并未明确提及因工伤造成的财物损失赔偿问题,但在实践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职工因工伤造成的财物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
二、用人单位责任范围
用人单位对职工因工伤造成的财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一)因工伤事故直接造成的设备、工具、材料等财产损失;
(二)因工伤事故引起的机器设备维修、停工减产、货物受损等间接经济损失。
三、赔偿标准
工伤损坏财物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包括维修费用、设备折旧费、货物重置费等。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行业标准确定。
职工因工伤损坏财物,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