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后的工资分配是根据《婚姻法》、《军人婚姻条例》和军队相关政策规定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军人基本工资及其补贴
一般情况下,军人的基本工资及其补贴在离婚后不予分割。
二、军人住房补贴
军人的住房补贴是否分割,由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住房补贴购买房产,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规定进行分割。
三、军人退役金
军人的退役金是指军人因达到法定服役年限、年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而解除现役后,政府根据军人服役年限、军衔级别等发放的一次性待遇。军人的退役金是否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婚姻法有效期内取得的退役金
婚姻法有效期内取得的退役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2) 婚姻法有效期外取得的退役金
婚姻法有效期外取得的退役金,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能证明该退役金系婚姻存续期间军人服役取得的,则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军人抚恤金
军人的抚恤金是指军人在因公牺牲、因战伤病死亡或因病死亡时,国家根据其职务、职级和服役年限发放给其家属的丧葬费、抚恤金、优抚金等一次性待遇。军人的抚恤金一般不予分割。
五、军人伤残抚恤金
军人的伤残抚恤金是指军人在因公负伤或患病致残后,国家根据其伤残程度发放的抚恤金。军人的伤残抚恤金一般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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