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是否能判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指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同居的情形。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忠实义务,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二、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殴打、虐待、恐吓等。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人身自由,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或抛弃行为。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扶养、照护义务,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一方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法定离婚事由并非穷举,如果出现其他严重损害婚姻关系基础的过错行为,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