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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工程合同与效力待定的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往往并不都是合法有效的,存在很多无效合同。关于无效工程合同与效力待定的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无效工程合同

无效工程合同与效力待定的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两者的区别:

(一)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

(二)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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