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一、医疗费用
(1)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二、伤残津贴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津贴。
(2)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级伤残最高,十级伤残最低。
(3)伤残津贴标准按工伤职工受伤前工资水平确定。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2)伤残补助金标准按伤残等级和工伤职工工资水平确定。
四、抚恤金
(1)工伤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抚恤金。
(2)抚恤金标准按工伤职工工资水平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五、丧葬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伤职工因工死亡,遗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和供养亲属人数确定。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超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算。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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