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是一位著名的台湾女演员,曾经拥有两个女儿。她与前夫许雅钧离婚后,两人对于女儿抚养权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抚养权归属
根据台湾的家庭法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协商一致后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贾静雯和许雅钧离婚后,两人曾经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但是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贾静雯曾经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属于贾静雯。贾静雯成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女儿的生活和教育。
抚养费问题
除了抚养权的归属外,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台湾的家庭法规定,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在贾静雯和许雅钧的离婚协议中,许雅钧同意每个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后来许雅钧却多次拖欠抚养费,导致贾静雯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许雅钧应当按照协议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并且要按时支付,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父母应当尽可能地协商一致,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处理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