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嫌雇主和雇员的责任分配,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考虑雇员是否存在过错。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介绍交通事故雇主和雇员责任如何划分,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交通事故雇主和雇员责任如何划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无过错或一般过错);
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在雇员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下,雇员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如何确定雇主的追偿额度,应当审查雇主与雇员重大过失情形的发生是否存在关联性,如无关联性,雇员应当是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如有关联性,雇主、雇员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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