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借款也是需要在我们有能力还款的范围当中,同时也会与对方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的上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的上限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的上限在法律上没有具体限额规定,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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