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在实践中,债权人为了保证借条的合法性和证明力,通过会邀请见证人,作为借条证明人。关于借条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借条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就是法律后果不一样,证明人仅是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与证明人无关,仍应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证明人是见证人,属于证人,只是证明事情的真实与否,证明人只是在债主追债时起到对债主的支持作用,不负保证责任,无偿还责任。而担保人属于保证人,在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附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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