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同居子女抚养权纠纷被告下落不明的管辖权,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同居子女抚养权纠纷被告下落不明的管辖权
(一)原告就被告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二)经常居住地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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