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离婚孩子判给谁了怎么办?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也是父母共同的责任。如果夫妻离婚,孩子无辜,那么孩子应该判给谁呢?以下是对申诉离婚孩子判给谁了的相关知识。
一、基本原则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2、父方和母方均具备抚养能力;
3、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应优先考虑由年长的子女愿意跟从的父或母抚养;
5、子女人格较为成熟,能够独立生活,可尊重其意见。
二、特殊情形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三周岁以上子女选择随父或母方生活;
2、一方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
3、一方有虐待、遗弃子女行为,或有其他严重不当行为的;
4、一方因服刑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客观原因无法实际抚养子女的。
三、申诉程序
1、提交申诉状:向原审法院递交申诉状,写明申诉理由和诉讼请求;
2、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诉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3、开庭审理: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
4、作出判决: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判决。
四、注意事项
1、申诉期限: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收集证据:提供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孩子的成长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等;
3、陈述意见:在庭审中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争取法官的支持;
4、尊重孩子意愿:尊重孩子的意愿,尽量选择符合孩子利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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