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往往备受关注。当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该怎么办?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离婚每个月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提供详细解答,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利益。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1. 协商沟通:
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2. 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依法支付抚养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抚养费用。
3. 申请执行:
如果已经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确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但对方仍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扣押、划拨存款、拍卖财产等措施,促使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4. 寻求居委会或妇联组织的帮助:
居委会和妇联组织可以协助调解纠纷,督促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在一些地区,还建立了专门的扶助单亲母亲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组织,可以向这些组织寻求帮助。
5. 通过律师维权:
对于复杂的抚养费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律师可以帮助收集证据、起草诉讼文书、出庭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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