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一旦破裂,离婚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也是时常发生的,也就是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离婚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如果在婚姻的过程中,出现了遗弃家庭成员这样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处夫妻双方离婚的。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
包括: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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