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遇到这样的难题:两次都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当婚姻出现严重问题,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本文将详细阐述两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具体情形,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以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也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无需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经审查,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两次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需要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分析:
一、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
1. 双方尚未分居满二年。《民法典》规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需要分居满二年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尚未分居满二年,法院会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2. 存在和好可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重点考察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则会判决不准离婚,并给予双方一段时间的冷静期。
3. 未尽调解义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尽调解义务,法院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可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二、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
1. 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当事人如果要再次起诉离婚,必须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足以推翻原判决。如果新证据不足,法院会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2. 尚未分居满三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分居满二年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并未分居,则需要继续分居至满三年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应对策略
对于两次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1. 积极沟通,争取和解。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说明法官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当事人可以主动与对方沟通,争取和解,修复婚姻关系。
2. 收集证据,再次起诉。如果和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收集新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3. 申请离婚冷静期。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新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一般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双方可以冷静思考,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4. 咨询专业律师。离婚诉讼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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