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导致离婚诉讼多次提起,却迟迟无法判决离婚。那么,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怎么办?
一、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三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法院不会再受理该案。起诉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协商解决:与对方协商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 继续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3. 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通过社区或村委会申请调解,尝试促成双方和解。
4. 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收集证据、代理出庭,提高胜诉率。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怎么办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强制离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法院有权判决离婚。
2. 撤销婚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3. 宣告婚姻无效: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三、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算
起诉离婚的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地域、律师资历、案情复杂程度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律师费包括以下部分:
1. 咨询费:咨询律师的费用。
2. 代理费:代理律师出庭、收集证据等费用。
3. 其它费用:交通费、材料制作费等。
具体律师费用的计算方式,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三次起诉不判离婚的原因复杂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解决、继续收集证据、请求调解、聘请律师等方式应对。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还可以通过强制离婚、撤销婚姻或宣告婚姻无效等途径解决。起诉离婚的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根据不同因素而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