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房屋并签署无偿赠予协议,在离婚时可能会引发关于房产归属的纠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婚前房产赠予,对保障个人财产权益至关重要。
一、婚房签了无偿赠予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如果婚前购置的房产并签署了无偿赠予协议,该房产原则上属于接受赠予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不会分割该房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偿赠予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或出资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产并签署无偿赠予协议,则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二、婚房签了无偿赠予婚后还贷怎么办?
如果婚前一方购置房产并签署了无偿赠予协议,但婚后另一方参与了房贷的偿还,则离婚时,参与还贷的一方可以主张对已还贷部分的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捐赠、赠与等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但未经另一方同意,赠与行为无效。婚后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未经出资方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出资方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三、婚房签了无偿赠予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居住怎么办?
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签署无偿赠予协议,离婚后女方不准男方入住,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业主不居住其住宅的,可以出租。出租不得损害已登记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女方作为产权人,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也不得损害男方作为居住权人的居住权。
婚前房产赠予协议的效力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处理问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议当事人在签署赠予协议或处理相关纠纷时,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