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愿离婚的夫妻,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双方同意怎么办离婚证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同意怎么办离婚证呢
1. 提交申请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 填写离婚申请表
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3. 提交证件
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 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友好协商离婚证怎么办
双方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各执一份。
办理流程:
1. 起草离婚协议书
2. 双方到场签字
3. 提交离婚协议书和证件
4. 领取离婚证
三、双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 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
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过错方不得申请离婚。
2. 有过错方不同意离婚
有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理流程:
1. 起诉
2. 应诉
3. 调解或判决
4. 领取离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双方均自愿,并到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