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旦破裂,离婚或许是最好的解决途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但是离婚案件是有例外规定的。
一、离婚诉讼原告没出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没有诉讼代理人的,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撤诉后还能起诉吗
原告撤诉后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同一诉讼请求一案一审程序终结后,原告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如果原告对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不能再次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
2. 特殊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如原告确有正当理由(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本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出庭),原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恢复审理的申请。如果法院准许恢复审理,则原告可以继续诉讼。
三、被告应诉不影响离婚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即使被告缺席应诉,法院仍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依法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被告缺席应诉不会影响法院对离婚的判决,但可能会导致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撤诉后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注意同一诉讼请求一案一审程序终结后,原告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被告缺席应诉不会影响法院对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