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是什么意思?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指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确定是否判处刑、判处何种刑罚的审判活动。关于量刑的一般原则,历史上有不同的主张。封建时代虽然有法律规定,但统治阶级实行罪行擅断,没有量刑的—般原则可言。到了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罪行擅断,刑事古典学派提“罪刑法定”和“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按照这些原则要求,量刑必须以犯罪的客观损害结果为基础,刑罚的轻重必须同损害结果的大小相适应。这一主张着眼于客观,被称为“客观主义”。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时期,实证学派从“天生犯罪人”和“犯罪倾向”等概念发,提出了“危险状态论”,主张刑罚必须以犯罪人而不是以犯罪行为为基础;刑罚必须与社会危险性的大小而不是损害结果的大小框相适应;量刑必须与社会危险性能否消失和消失所需要的时间为依据。这要凭法官的主观意志来判断。这一主张着眼于犯罪人队的主观情况和法官的主观意志,被称为“主观主义”。二战以后主观主义的主张得到普遍承认,但也不排除客观主义的主张。各国刑法在规定罪刑法定和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的同时,刑罚的可塑性很大,给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