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是什么意思?
(1)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有牵连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反诉的特征:一是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二是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和关联性。本诉的撤不影响反诉的审理,反之,反诉的撤回也不 法影响本诉的审理。三是反诉的目的具有对抗性。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合并和推翻本诉原告的请求,使本诉的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失去作用,也可能是针对本诉而提出一个新的诉讼请求。四是反诉的时间的限制性。反诉只能在本诉提出之后,法院正在审理的过程中提出。
反诉的必要条件包括:须是本诉的被告对原告提起;只能在本诉的进行中提起;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只能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以便合并审理;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方面须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与本诉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反诉与本诉是合并审理的。
(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反诉只适用于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