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夫妻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的,应当支付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用。
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当按照财产金额另行支付诉讼费:
1、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缴纳;
2、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超额部分按0.5%支付诉讼费。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支付标准。
离婚案件中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支付,一般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将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输方承担损失后果和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