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支付赡养费也不能拒绝对方探望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望权;暂停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