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扶养人是否有监护权,应当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2、扶养人和监护人的身份不一一对应。一般来说,当事人有扶养人身份的,也有监护权。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取消监护权,扶养人将没有监护人身份。
【相关延伸】
问:撤销监护权的情况是什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监护权: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