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没有青少年损失赔偿。
离婚青年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的词,没有得到直接的认可和支持。
离婚时,对方有过错行为,此时要求对方赔偿,法院可以支持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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