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不存在办理离婚证的问题。
法律规定,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的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当事人不需要将有效的法律文件更改为离婚证。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判决书或裁定书相当于离婚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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