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婚前隐瞒精神病的,妇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治愈很长一段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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