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或者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
2、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